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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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3-02
一、院长办公会议是院领导研究处理日常事务的会议,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参会人员,采取会议和现场办公的形式。
二、院长办公会讨论研究的事项:
1.通报党委会议、院务会议议定事项;
2.研究安排或督促检查阶段性重点工作;
3.听取有关科室(所、站、中心)对重点工作的请示、汇报;
4.研究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5.研究讨论其它事项。
院长办公会议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科室(所、站、中心)组织实施,并及时向院长或会议召集人汇报工作进度和落实结果。对一些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办公室和相关科室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