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会议制度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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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3-02
一、院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院务会议由院长或院长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主持,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参加,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参会人员。
三、院务会议的议题: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审定工作思路、目标、重点和工作计划,讨论解决科研发展、基础建设、项目实施等问题;
3.研究审定科研计划、人才队伍建设、职称评聘、劳资等事宜;
4.研究讨论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