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议制度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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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3-02
一、党委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党委成员参加,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必要时,可扩大到各科室(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
三、党委会议的议题:
1.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
3.研究审定农业科研工作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改革措施、重要工作报告、制度建设、重大项目审定以及年度工作安排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4.研究讨论人事、机构等其他有关事项。
四、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策问题时,与会党委成员要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讨论人事任免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平凉市市直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党委会议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党委书记确定。研究和部署重要工作的党委会议,时间、议题应提前一天通知各党委成员。会议需要讨论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准备,并于会前印发与会人员。一般情况下,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不上会讨论。
六、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并作好会议记录,必要时由办公室负责整理会议纪要或决议,送党委书记签发;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相关科室(所、站、中心)落实,办公室、科研管理科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督办,督办情况及时报告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