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院党委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党委中心组由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组成。根据学习研讨内容,可扩大到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安排学习。中心组学习由党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办公室组织。
二、学习形式
1.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也可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观看音像、讨论交流等多种学习形式。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1次,全年不少于12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集中学习的主题根据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确定。中心组每季度安排1次交流心得体会,每次安排2人作重点发言,中心组成员每年发言不少于2次。
2.个人自学。个人自学是集中学习的基础和前提。党委中心组成员应自觉开展自学活动,积极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认真学习重要理论文献、本职岗位必需知识和年度必读书目。中心组成员自学时,应在统一配发的学习笔记本上撰写笔记和读书心得。
3.专题调研。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中心组成员应把研究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理论学习的经常性任务和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查研究,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2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并通过内部交流或者公开发表等形式发挥推动、指导工作的作用。
三、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精心研读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经典著作,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提高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判形势、分析问题、推动工作的水平,不断夯实思想理论基础。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不懈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其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理解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的科学内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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