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2018—2019届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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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03-04
3月2日,全市宣传部长会议召开。会上印发了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8—2019届期市级文明单位(乡镇、村、社区)和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被授予第二十二批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院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农业科研中心工作,坚持守正创新,主动履职尽责,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为服务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下一步,我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当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排头兵”“领头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正创新、真抓实干,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高质量服务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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